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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装修的医疗建筑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20-12-19
阅读量:1858
作者:满大

     医院装修的建筑设计要按照标准的建筑设计规范进行布局,从分类布局、信息化、电能管理、功能分区、照明控制等等,特别是信息设施系统是连贯医院整体运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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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建筑物普遍运用智能化集成管理进行流量分批管理,医院更是如此,特备是一些重要科室、功能室,比如:手术室装修负压病房装修ICU病房装修,都加入了智能管理,一些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及诊疗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呼叫信号系统等等都是医院运营的重要部分。根据医院分类一级(甲、乙、丙):住院床位总数2099张,二级(甲、乙、丙):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三级(特、甲、乙、丙):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对于需进行射线防护的房间,其供电、通信的电缆沟或电气管线严禁造成射线泄露,其它电气管线不得进入和穿过射线防护房间。为统一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维护管理方便的医疗建筑建设,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配变电所宜设置电能管理系统,两个及以上配变电所宜集中监测,电能管理系统宜具备连续采集和处理配变电系统正常运行及故障情况下,各种运行参数、运行状态的能力,电能管理系统应由配变电所直接供电,且当设置遥控功能时,应按医院的最高负荷等级供电,医院的独立经济核算部门,应单独设置电能计量装置,电能管理系统应预留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或智能化集成系统接口。竖井及配备间,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分别设置电气及通信竖井,并应根据工程需要设置相应的设备间,不应与电梯井、管道井用同一竖井,不宜贴邻烟道、热力管道、卫生间及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场所,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医疗建筑的智能化集成系统应按医疗建筑等级、管理水平、发展规划等进行设计,三级医院宜设置智能化集成系统接口;二级及以上医院应预留智能化系统集成接口;应预留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口医疗建筑智能化集成系统应包含信息设备系统、建筑设备及诊疗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及呼叫信号系统等。在一体化的管理下,医院装修取长补短,发挥优势,惠及民生。

满大装饰对医疗硬件化的配置有着专业实力的保障,只有以认真负责的专业态度进行工程处理,才能确保建筑在投入使用之后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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